購機票姓名打錯不能登機 責任咋定?生活
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因機票上的姓名被機票代售點打錯,導致乘客不能登機,只能另外購買一張機票才能登機。而這張沒有使用的機票,又該由誰買單呢?日前,烏海市海勃灣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介入下,機票代售點給消費者全額退賠機票款,并追加賠償。
5月27日,贠先生在海勃灣區(qū)一飛機票代售點購買了一張5月28日烏海至西安的打折飛機票,購買的當天票價為每張500元,因機票代售票點工作人員粗心大意,誤將贠先生姓名打錯,將應當用漢字的姓名打成漢語拼音。贠先生5月28日在烏海機場辦理登機手續(xù)時,才發(fā)現(xiàn)的姓名被打錯了,身份證上的姓名與機票上的姓名不符,不能登機。由于贠先生當天要去西安有急事,只得在烏海機場又買了一張機票,才得以順利登機,而當天的機票價格為每張950元。
贠先生登機后委托朋友來到該機票代售點要求全額退款并賠償一定的經(jīng)濟損失。贠先生認為,打錯姓名是代售點的工作失誤,代售點應為他的這張廢票“買單”,退還他500元的全額票款并為其5月28日在機場購買機票的差價賠償損失。而代售點雖然承認是自己的過失,卻認為贠先生取票時沒有仔細核對信息,也有一定的責任。雙方各執(zhí)一詞,無法達成一致。無奈之下,贠先生到海勃灣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求助。
海勃灣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的調解人員調查了解到,贠先生拿到機票時,沒有仔細查看和發(fā)現(xiàn)問題,就付款拿走機票;而代售點因為客人較多,沒有及時提醒贠先生核對個人信息。經(jīng)調解,代售點給贠先生全額退還當時購買機票款500元,并追加賠償200元,共計賠償700元。雙方表示滿意。
海勃灣區(qū)消費者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機票時,一定要仔細核對機票信息,確定無誤后再付款取票,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耽誤您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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